[P10]強制實行監理的工程范圍(國外大鬼片) ①國家重點建設工程;②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(3000 萬以上);③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(5萬平米以上);④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、援助資金的工程;⑤學校、影劇院、體育場館項目沒有規模大小限制。
[P15]工程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總監理工程師將會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:①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工程需要暫停施工的;②施工單位未經批準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的;③施工單位未按審查通過的工程設計文件施工的;④施工單位未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、(專項)施工方案施工或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;⑤施工存在重大質量、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、安全事故的。
[P20-22]施工項目管理任務:①施工目標控制是施工項目管理的核心任務;②施工信息管理是控制施工項目目標的根本保證;③項目經理是其項目綠色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。
[P22-23]施工項目管理組織結構形式:①直線式②職能式③直線職能式④矩陣式
[P29]項目經理應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權限:①參與項目投標及施工合同簽訂;②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,提名項目副經理、項目技術負責人,選用項目團隊成員;③主持項目經理部工作,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;④決定企業授權范圍內的資源投入和使用;⑤參與分包合同和供貨合同簽訂;⑥在授權范圍內直接與項目相關方進行溝通;⑦根據企業考核評價辦法組織項目團隊成員績效考核評價,按企業薪酬制度擬定項目團隊成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,提出不稱職管理人員解聘建議。
[P35-37]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可按以下程序和方法編制:
①劃分工作②確定施工順序③計算工程量④計算勞動量和機械臺班數⑤確定工作的持續時間⑥編制初始施工進度計⑦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和優化。(速記:劃定順序;算量定時間)
[P39]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時,應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或補充:①工程設計有重大修改;②有關法律、法規及標準實施、修訂和廢止;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調整;④主要施工資源配置有重大調;⑤施工環境有重大改變。(速記:四重大+一法規)
[P43]施工招標方式:①公開招標:可在較廣范圍內選擇承包商,投標競爭激烈,有利于招標人將工程項目交予可靠的承包商實施,獲得有競爭性的報價。②邀請招標:不需要發布招標公告和設置資格預審,節約費用、縮短時間
[P64]施工合同有關各方的義務和職責。
[P74]出現以下情況,應進行變更: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,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他人實施;②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性;③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、標高、位置或尺寸;④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已批準的施工工藝或順序;⑤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。
[P77]竣工驗收(實際竣工日期)①驗收合格,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準。②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56天后未進行驗收的,視為驗收合格,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
請報告的日期為準。③竣工清場:費用由承包人承擔。
[P82]施工合同糾紛審理相關規定:(1)關于開工日期的確認:①開工日期為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。②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,以實際進場施工時間為開工日期。(2)關于竣工日期的確認:①經竣工驗收合格的,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。②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,發包人拖延驗收的,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。③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,發包人擅自使用的,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。